风一般的兔子

放弃治疗,我自逍遥

【扁庄】别放弃治疗

〖感谢某位太太想到的梗〗
〖花吐症扁鹊x忘爱症庄周〗
〖就这样最后居然是糖?〗
〖ooc怪我〗

在某个偏僻村落边缘的一座破旧茅屋里,住着一位深居简出、性格孤僻的怪异青年。他的脸色苍白,终日用厚厚的围巾捂住口鼻,时不时还会咳嗽几下,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
然而这样一个人,他的职业却偏偏是一位医生。
更近一步地说,他甚至曾经是江湖名盛一时的名医,是连各国帝王都曾争先恐后地重金邀他出诊的神医。
然而某一天,他却突然宣布闭门谢诊。
各大势力纷纷调查原因无果后,江湖上又突然失了扁鹊此人的音讯。
说来讽刺,逼得神医归隐的东西,恰恰是一种怪病——花吐症。
此病十分奇特,有所记载的病例也十分稀少。得病者多为爱而不得之人,因为心中郁结,会导致患病者精神不振,咳出花瓣,到后期严重者会咳血,最终死亡。
咳出花瓣的那一段看起来十分的不科学,扁鹊当初在医典上读到的时候还以为是什么品味独特的美化,但是……
扁鹊低头,不自禁地重重咳了几声,看着手中飘落的白色花瓣面露苦笑。
——这病落到他自己头上,倒也由不得他不信了。
这病其实并不难治,只要与那心中的所爱之人接吻就可痊愈。但是于他扁鹊来说,确是足以磨灭他所有希望归隐等死的绝症——因为他心中的那个人,永远也不可能爱上他。

小镇的日子清贫但也安静,村民一开始不大相信他这个年纪青青而且病病怏怏的家伙会有一手好医术。但自从有了几个敢于吃螃蟹的人,村民倒也渐渐认可了他,这几年村长还时不时会代表大家送些东西给他,日子也就渐渐还算好过了起来。
不过……终究没有多少时间了吧。
扁鹊皱眉看着手中的花瓣,上面已经带上了一些血迹……已经是晚期了么。
这么说,自己只有最多半年了。
得了花吐症的人在阳光下会有轻微的晕厥,加上他本身的心理因素,扁鹊愈发地少出门了。
他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昏黄的烛光下看自己过去行医的病历,抑或是透过这病历回顾自己与那人一同经历过的时光。
那人与自己曾是极为相爱的,他本是一个四处游历的旅者,但自从与自己相识之后便改为跟着自己行医。
那人虽说是个旅人,但却是异常的懒惰。常日里在马车上都在呼呼大睡,到了不同的地方对风景也只看一两眼,然后倒头就睡。与其说是为了看遍世界的风光倒不如说是为了到各地呼吸着不同的空气睡觉,所以把行程改为跟着自己行医其实也并无多大区别。
这个人不学无术,人生梦想就是混吃等死,但是总有一套类似于“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之类的歪理让人无言以对。
但是有一点却是他无法匹及的——那就是那人有一套奇异的能够让人安定下来的法门,他总能用他那温和的笑容和澄澈的眼让病人也让他在某一刹那忘记过去的烦恼、身上的伤痛和未来的渺茫,能够安静而有效率地进行每一次诊疗。
但是那人……
哎,怎么又想起他了呢?
扁鹊摇了摇头,强迫自己把目光投回卷宗,却无意看到了画在卷宗一角的一只蝴蝶。
卷面的其他部位密密麻麻整整齐齐的是他记录的病因和用药,但这只蝴蝶却洋洋洒洒地飞出了他所划下的框格,展翅间轻盈而潇洒
——正如那个人一样。
这只蝴蝶是那个人画的,扁鹊至今对他那时的神态记忆犹新。他那时趴在摇曳的烛火旁侧头看着他做记录,烛光下他圆润莹白的脸庞和半露的肩膀仿佛在发光。
“呐,你每天忙来忙去写这些东西,以后还不一定有人看,有什么意思啊……”
自己木着脸没有答话,甚至没有侧头去仔细地看他。
谁知那人就凑过来夺了笔,硬生生地在自己尚未着墨的空白页脚画了只蝴蝶。
“你看,这样就有意思多了吧~”
自己当时气的差点把这页撕了个重写,后来不知怎么又没撕,只是绕过蝴蝶继续书写。
如今这只蝴蝶却害惨了他,扁鹊只觉胸中一闷,一团东西就从口中咳了出来。头晕目眩之际乍一看去,平时雪白的花瓣今天竟是鲜红一片。
偏偏在这个时候,门前挂着的铃铛响了起来,一个人施施然推门而入。
“请问你是这里的医生么?”
扁鹊猛地将手中之物往桌下一扔,又低头把用围巾把口鼻蒙好,这才抬头看向来人。
这一看,却再也移不开眼神。
那人带着诚挚而亲切温暖的笑意,携清晨的阳光贸然闯入了扁鹊门窗紧闭阴暗孤独的世界。万丈光芒附着他的身体照射进来,如同拥有某种美好的魔力,将空气中飘散的尘灰都化作了点点荧光。
“医生,我觉得我得了失忆症,您能帮我看看吗?”
扁鹊半脸蒙在围巾下,神情不明,半晌后才生硬地吐出了两个字。
“请进。”

“医生你看,我一直是一个很懒又很随意的人,但我发现我睡觉的时候竟然会不自觉地留出半张床。”
“甚至在梦里,我坐在云端,或者飞舞在花丛的时候,总是想要侧头跟什么人说话,但是身边又一个人都没有,就很奇怪。”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是失忆了,忘记了什么人。”
“我想这个人肯定对我很重要,我想要想起他来,医生你能帮我么?”
扁鹊在一旁看着那人用质朴到极致的语言很认真地描述着自己的猜测,忽然猛地弯下腰抬手捂住围巾遮挡下的口鼻。
“对不起,失陪一下。”
随后便匆匆地向屋后去了。
回来的时候,他的面色如常,声音却依旧难掩艰涩。
“你的病有些麻烦,我需要多加观察……”不知为何,他的语气中透露着祈求的意味,“阁下愿意在我这里住上一段日子么?”

扁鹊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发了什么疯要把这人留下来。
每一次想起这个人,他就会犯病,更别说看着这个家伙像记忆中一样整天在眼前晃了。
这样下去别说半年,三个月说不定都撑不过去。
不过他甘之若饴。
日子仿佛变回了很久以前最美好的样子。
他每天坐在屋里翻看卷宗,即使是白天也紧闭门窗好方便那人在里屋睡觉,自己则在房间外点着油灯伴着灯火噼里啪啦的声音以及那人隐约的鼾声阅读医谱。
时间的流逝变得舒缓而婉约,一切都因为加注了记忆特有的苍黄色显得柔和而缱绻。有的时候那人会揉着眼睛出来趴在自己身边的桌上看自己读书写字,自己也偶尔会放下纸笔悄悄进屋凝望那人的睡脸放空心神。
这么想来,两个人其实并没有什么谈得上刻骨铭心的经历,只是因为生活在一起所以一点点地彼此交织,最终融为了一体。
但是愿意一直留在彼此身边,或许也是需要什么特别的东西的吧。
有一天,那人在清晨睁眼看着自己,笑着说:“扁鹊,我心悦你,我们结为伴侣吧。”
但是也有一天,他睁眼后一片迷茫,他疑惑地起身:“你是谁,为什么睡在我床上?”
自己那天发狂地翻找医籍,不顾药性相克地调了七八份药给他灌下去,结果记忆没有恢复半点反而让他闹了肚子。
自己之后又无数次尝试通过熟悉的事物唤醒记忆,结果发现那人什么都记得,唯独忘记了自己。
他将那人拘在身边,自己在屋外没日没夜地发了疯似的研究。好在那人生来随性,依旧在里屋睡得安然。
直到有一天,那人走出房间,批了一条毯子在自己身上。
“别弄了……那天你告诉我你是我的恋人,我一直都是相信的。虽然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能够感受到你的爱。看到你这样天天为了我的病不顾身体,我很感动……即使我不记得,但我觉得我已经又一次爱上你了。”
那人说完这句话,眼神突然空茫了一瞬。
扁鹊刚刚扬起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诶,你是谁?你怎么在我家?”
扁鹊机械地抬起左手,手上握着一本刚刚翻开到某一页的古籍。
——忘爱症,患者会忘记所爱之人,即使再次爱上也会立刻忘记。
——曾有一美姬患上此症,帝王召集各地名医会诊,均无功而返。帝王最终发狂,强行囚禁美姬,美姬最终心绪郁结而死,帝王从此性情大变,终成一代暴君。
——结论:此症,无解。
古籍掉在地上,扁鹊拎起桌上的药箱,背起书箱,用围巾在脸上裹了两圈,推门而去。
“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庄周,我怕我也会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伤害你的事。
所以我放你自由。
谁知自己离开不久就患上了另一怪病花吐症,不得不说真是造化弄人。
但是庄周啊,你看我只剩最后的三个月了。
是命运把你送回了我身边,陪我最后的日子,好不好?
等我走后,你再忘记我,你就彻底自由了。

扁鹊这些日子对庄周的照料无微不至,他为他做他喜欢吃的菜,按照他的习惯铺床,用难以察觉的、极致温柔的眼神注视他。
就好像他们互为伴侣的那段日子一样。
即使对周遭事物愚钝如庄周,也感受到了扁鹊的不同寻常。
“你对我太好了。”庄周有一天撑着朦胧睡眼来到扁鹊面前,“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是我的病人啊。”扁鹊如此说道。
“可是我并没有付给你诊金啊?”
“唔……那你会画蝴蝶么?”扁鹊深谙在庄周面前转移话题的方法,“有空的时候,在我的笔记上画一些蝴蝶就作为诊金吧。”
“为什么?”庄周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
扁鹊把医典翻到印象深刻的某一页,指给始作俑者看。
“你看,我的医典太单调了,但是有了这样的蝴蝶,是不是就显得有趣很多?”
“的确啊!想出这个办法的人真伟大!”那个澄澈得如同少年一样的人兴冲冲地坐在桌前提起了笔,在他曾经视如珍宝的笔记上开始乱涂乱画,他的心却前所未有的空明。
他转身轻咳,咳出的血已经多于花瓣。
但是他却并不在意。
心爱的人已经在身边了,并且依旧是记忆中最美好的样子。
自己是多么的幸运,能在最后的时间里重温这样的日子。
庄周此人,拥有着远比世人能够想象的更加广阔的胸襟。他曾在一次梦醒后笑着说过,“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在他的眼中,万物都是平等的,故而乞丐与达官、美人与老者、甚至人类与这世间的一切都值得同样的尊敬。
而他更进一步地,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一切。
他广博的爱如同滔滔江水,却曾经偏偏特别地单独为自己引出了一条源源不断的小溪。让他能够在独自偏安一隅的同时,苟且偷生。
像自己这样的人,何德何能得到这人更多的关照?
或许这忘爱症,就是上天对我的贪心降下的惩罚吧。
所以如今即使是缺少了那么一些多出来的爱,又有何妨?
他依旧像爱着别的一切事物一样爱着自己啊。

“医生,我爱上你了!”
“唔……”
扁鹊平静地看着那人的眼像之间数次一样突然空茫,然后转化为些许疑惑。
“你是谁?”
“我是一位医者,你患有失忆症。”
“啊……看来我的失忆症挺严重的,那我能在你这里住上一段日子么?不知为何,我的心告诉我要留在这里,或许跟的遗失的记忆有关,医生你也会继续帮我吧?”
“会的。”
这个情况已经是两个半月里的第五次了。
第一次发生在一个月的时候,那时他曾惊慌再次失忆的庄周会要求去别处就医,想不到他却自己提出了要留下来。
——看来即使是忘爱症,也有无法清除的东西啊。
那东西或许不存在于记忆里,甚至不存储在大脑中。它经过如此之长的时间,早已沉淀在了两个人的骨肉中、无时无刻不在血液中流淌着。
这种名为爱的东西啊,或许比病症要更顽固更强大。
第二次间隔了三周,然后是两周,一周,最终……三天。
扁鹊的病也愈发严重了,如今吐出的东西已经几乎没有花瓣,而是单纯的血块了,期间隐约还夹杂着一些内脏的碎块。
大概就只有一周了吧……扁鹊这样想着,心中却丝毫没有将死之人的绝望。
因为庄周的病,很快就会好了。
失忆的周期极速缩短着,最后就会消失,到那个时候……他虽然不记得我,但是却不会再忘却对我的爱。
正如你曾所说的,庄周,我们要相信身为人类的自己。
相信自己的身体能够战胜疾病,最终恢复健康,而不是单纯地将治愈的希望寄托于人为的药物。
那么我的性命,就交托与你啦~
两天。
一天。
半天。
两个时辰。
一个时辰。
半个时辰。
直到某一刻,那人眨着空茫的眼,望过来的时候却充满了亲切的善意。
“你好,虽然我不认识你,但我爱上你了。”
那人这样说着,踮起脚尖凑了过来。
眼里闪过空茫,但动作却丝毫没有停顿。
“我可以吻你么?”
扁鹊扯下围巾,拥了上去。
此情此景并不需要特意描写,因为他们往后还有很长的日子去把这样的情形一遍遍地重复。
你看,人类的生命在许多时候显得很渺小。
但是有一种名为爱的东西,会让他们变得坚强。

〖诶嘿嘿嘿……〗
〖忘爱症这东西没得治真是太让人绝望了,所以私自想了个治愈的方法〗
〖吻戏是什么?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咸鱼为什么要来写这种东西嘤嘤嘤〗
〖在此对于某疑似抄袭事件表示诚挚道歉,相关内容已修改,但详情可见挂人贴~ 链接不太会弄,我还特意去学的~@CatSoul怀明
“成功了么?”

〖那么,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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